为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,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师办〔2023〕80号)精神,现就做好商洛市2023-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募计划和岗位
2023—2024学年度,全市招募银龄讲学计划教师60名。具体岗位详见(附件1)。
二、招募对象及条件
(一)招募对象为市内外退休优秀教师,以校长、教研员、特级教师、骨干教师为主。
(二)年龄不超过65岁;身体健康,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;政治可靠,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教育教学经验丰富。
(三)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,以高级教师为主。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。
三、招募原则及程序
(一)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自愿、择优”和“定县、定校、定岗”原则。
(二)按照公布需求、自愿报名、资格审核或遴选、公示公布、签订协议、上岗任教的程序招募讲学教师。
四、岗位职责
(一)按照“需求为本、形式灵活”的原则,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,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;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,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、开设公开课、组织研讨课、举办专题讲座等,指导青年教师、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,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,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。
(二)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,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。各受援县区科教体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,协议一年一签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(三)讲学教师服务期间,由受援县区对其进行评价考核,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,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,予以解除协议。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五、招募程序
(一)市教育局发布招募公告后,有报名意愿的教师自愿报名。
(二)由县区科教体局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,择优确定招募人员,报市教育局审核、备案。
(三)向社会公示公布拟招聘教师名单。
(四)受援县区科教体局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(正式签约前,讲学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)。
(五)银龄讲学教师依照服务协议上岗任教。请自愿报名的退休教师于8月14日—8月25日持本人身份证、任职资格证书、《商洛市参加2023-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(见附件2)到申报县区科教体局人事股报名。
六、保障措施
(一)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,按月发放,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、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。
(二)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、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。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。
(三)受援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,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、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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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洛市教育局
2023年8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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